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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薪病假】如何計算？法定上限幾多日？醫生紙有分幾種？
- URL: https://www.bowtie.com.hk/learn/病假-勞工法例/
- Published: 2026-06-15T10:15:00.000Z
- Updated: 2026-10-30T08:09:48.000Z
- Description: Bowtie為打工仔及HR整合2026最新有薪病假（疾病津貼）勞工法例要求，詳解4/5人工計算方法、12個月平均工資 (ADW)、468連續性合約規定，並附上第一類與第二類病假比較表及常見FAQ。
- Author: Bowtie 團隊
- Tags: 職場資訊

打工仔請病假，到底會被扣人工還是享有「4/5 糧」？根據香港《僱傭條例》，只要符合特定的連續性合約與醫生紙條件，僱員即可獲發有薪病假（疾病津貼）。Bowtie 團隊為你整理 2026 年最新勞工法例要求，包括「468」合約規定、12個月平均工資 (ADW) 的計算方法，以及醫生紙與到診紙的法律效力分別。

## 甚麼是有薪病假（疾病津貼）？

有薪病假在勞工法例中被稱為「疾病津貼」，是指僱員因病或受傷缺勤時，只要符合法例條件，僱主必須支付相等於該僱員每日平均工資五分之四（即 4/5 糧）的津貼補償。這項法例旨在保障打工仔在患病期間的基本收入，減輕停工養病帶來的財政壓力。

## 享有薪病假津貼的3大條件

要順利領取這筆五分之四的疾病津貼，僱員必須同時滿足《僱傭條例》訂下的 3 大核心條件：

-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符合法例對工時及受僱期的最低要求。
- **連續放取不少於 4 天病假**：除女性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放取的病假外（該情況下請假 1 天亦可獲津貼），一般疾病必須連續請假至少 4 天。
- **出示有效的醫生紙證明**：必須由香港註冊西醫、中醫或牙醫簽發。

### 2026 最新「468」連續性合約規定

為加強對兼職及散工的保障，政府於 2026 年起以「468」規定取代舊有的「418」條例。在新例下，僱員只需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 4 星期，並**在該星期及其緊接過去 3 星期組成的 4 星期期間，總工時達 68 小時或以上**，即屬連續性合約受僱，符合資格享有包括疾病津貼在內的法定福利。

## 有薪病假上限幾多日？（附第一類及第二類病假分別）

到底一年有幾多日病假可以累積？在受僱的首 12 個月內，僱員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受僱滿 12 個月後，則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在整個受僱期間最多可累積 120 日有薪病假。

### 第一類 vs 第二類病假比較表

勞工處將有薪病假分為第一類及第二類，兩者的累積上限與所需的醫療證明均有所不同，讀者可參考以下比較表：

| 比較項目       | 第一類病假                         | 第二類病假                                             |
| ---------- | ----------------------------- | ------------------------------------------------- |
| **最高累積日數** | 最多 36 日                       | 最多 84 日                                           |
| **發放條件**   | 只要帳戶累積日數足夠即可動用                | 必須在**用盡**第一類病假後，才可動用第二類                           |
| **醫生證明要求** | 一般註冊西醫、中醫或牙醫簽發的醫生紙即可（產檢可用到診紙） | 必須由醫院門診部或住院期間負責診治的醫生（西/中/牙醫）簽發；如僱主要求，需提供診斷及治療簡略紀錄 |

## 勞工法例下有薪病假（4/5人工）計算方法

僱主在計算有薪病假津貼時，需基於僱員過去 12 個月的「平均日薪」來計算其五分之四（80%）的薪金，並必須於正常的發薪日支付給僱員。

### 713條例與12個月平均工資 (ADW)

根據俗稱「713條例」的規定，計算疾病津貼必須採用「12個月平均工資」（ADW）作為基準。為了確保平均數不被拉低，計算時必須剔除過去 12 個月內「未有付給僱員全薪的日數及相應工資」（例如無薪事假、只發 4/5 薪金的病假等）。此外，勞工處針對豁免記錄工時的月薪門檻亦有相應調整，2026 年 5 月起已將該門檻更新至 HK$17,600（取代舊有的 HK$17,200），若月薪低於此數字，僱主須妥善備存其總工作時數紀錄。

### 具體實戰計算例子

以下示範如何準確計算疾病津貼（以 2025 年 365 天為例）：

1. **背景設定**：僱員 A 已受僱超過 12 個月，月薪為 HK$20,000，每星期有 1 日無薪休息日，法定假日及年假則屬全薪。A 由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連續放取 5 日合資格病假。
2. **計算過去 12 個月總薪金**：HK$20,000 × 12 = HK$240,000。
3. **釐清需剔除的日子**：在該 12 個月內，A 合共放了 52 天無薪假期（52 天休息日）。由於這 52天為無薪假期，故須從計算日數中剔除；相應須剔除的工資為 HK$0。
4. **計算平均日薪**：(HK$240,000 – HK$0) ÷ (365 – 52) 天 = HK$766.77。
5. **得出 5 天疾病津貼總額**：HK$766.77 × (4/5) × 5 天 = HK$3,067.09。

## 醫生紙 vs 到診紙：勞工法例認可哪一種？

在一般勞工法例下，有薪病假只認可列明「不適宜工作日數」及「導致該僱員不適宜工作的疾病或損傷性質」的有效「醫生紙」；至於只寫明到診時間的「到診紙」（到診證明書），由於沒有建議病假日數，因此不能用作申請有薪病假。不過法例設有例外情況：懷孕僱員如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則可憑註冊醫生、中醫、助產士或護士簽發的到診紙來申請病假。

## 不可獲發疾病津貼的4大情況

即使僱員已請足連續 4 天病假，如果在以下 4 種特定情況下，僱主仍有權不發放疾病津貼：

- **拒絕使用公司醫療計劃**：如公司已提供經衞生署認可的醫療計劃，而僱員在無合理解釋下，拒絕接受該計劃下的公司醫生診治。
- **適逢有薪法定假日（紅日）**：若病假與有薪法定假期重疊，僱員已享有該假日的薪酬，便不會獲得額外的疾病津貼。
- **已獲工傷補償**：僱員若因工受傷，並已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得相應的工傷補償（同樣為 4/5 薪金），則不可雙重索取疾病津貼。
- **未能出示合規格證明**：例如交出的是不具病假日數的到診紙（非懷孕僱員），或醫生紙並非由香港註冊西醫、中醫或牙醫簽發。

## 打工仔必讀：病假常見問題 (FAQ)

### 試用期內請病假有薪水嗎？

有。只要僱員按「468」連續性合約受僱，在首月累積了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並放取連續 4 天或以上的病假（附有效醫生紙），即使處於試用期內，亦可依法獲發五分之四的疾病津貼。

### 病假適逢公眾假期（紅日）或法定假日點計？

若連續病假中夾雜了公眾假期或法定假日，需視乎該假日屬有薪還是無薪。若屬有薪（僱主會照常發全薪），僱主毋須額外支付當天的疾病津貼；若該假日屬無薪，則可計入有薪病假累積天數內，並按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支薪。

### 請病假會否被扣除勤工獎？

不會。根據《僱傭條例》，如果僱員按法例放取有薪病假，僱主絕對不可因此而扣除其勤工獎。

### 中醫發出的醫生紙有效嗎？

有效。由香港註冊中醫簽發的醫生紙在勞工法例下同屬有效醫療證明，可用作申請第一類有薪病假；若動用第二類病假，則需由醫院門診部或住院期間負責診治的中醫簽發。

### 只請1至2日病假有薪水嗎？

法例規定除懷孕僱員產檢外，一般病假必須連續不少於 4 天才符合法定的疾病津貼要求，因此若只請 1 至 2 日病假，僱主有權視作無薪病假。不過，現時不少公司都會提供優於法例的員工福利，容許短暫病假亦可獲全薪或五分之四人工。

### 僱主可以解僱正在放病假的員工嗎？

不可以。除非員工犯下嚴重失當行為而必須即時解僱，否則在有薪病假期間「炒人」即屬違法。僱主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HK$10 萬元，並須在解僱後 7 天內支付解僱代通知金、相等於 7 天工資的賠償及應得的疾病津貼。

## 資訊來源

1. [1823.gov.hk](https://www.1823.gov.hk/tc/faq/about-eo-continuous-contract?ref=bowtie.com.hk)
2. [labour.gov.hk](https://www.labour.gov.hk/common/public/pdf/smw/SMW%5FReference%5FGuidelines%5F2026%5Fsc.pdf?ref=bowtie.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