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見確診個案穩定下降,香港政府決定放寬 2 人限聚令至 4 人,晚市堂食亦開放至 10 時。此外,康樂設施如公眾/ 私人泳池、公眾泳灘、戶外兒童遊樂設施等也會重開,以上由 3 月 29 日 (星期二) 生效。
原有的限聚令、口罩令、食肆禁令等社交距離措施繼續至 4 月 28 日。現行措拖如下:
公眾地方指容許公眾人士進入的地方,包括一些私人物業,如戲院、商鋪、食肆等,而羣組聚集是指一羣人為共同目的而聚集。
若餐廳及酒吧符合以下條件,將於未來數周放寬營業限制/ 重開。
餐廳 | ||
階段 | 放寬措施 | 條件 |
第一階段 | 每檯放寬至6人,堂食時間延長至午夜12時。但食客50%及宴會20人的限制仍然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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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 可設清潔區(clean zone),區內每檯至8人,堂食時間延長至凌晨2時,宴會上限1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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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 | 每檯至12人 | 所有員工及客人皆完成接種 |
酒吧 | ||
階段 | 放寬措施 | 條件 |
最快2周內 | 重開 | 員工及顧客皆已接種首劑疫苗,且客人在入場時使用安心出行 |
任何人違反限聚令最高可被罰款HK$25,000及監禁6個月。違法行為包括參與超過 2 人的聚集、擁有/控制/營運發生聚集的地方。鑑於疫情尚未受控,政府於 12 月 2 日宣告違例者的定額罰款於 12 月 11 日起將由HK$2,000提升至HK$5,000,受罰者可繳交此筆定額罰款來解除所需負上的法律責任。
行會通過立法,戴口罩措施會從公共交通工具擴大至所有室內外公共場合,但凡出入商場、店舖、超市、樓宇大堂等公共場所,便必須配戴口罩。此外,若身處巴士總站及公共交通交匯處,也須強制戴口罩。如非未滿2歲的兒童或有合理辯解,例如飲食、服藥、因身體或精神上有疾病而未能戴口罩,違者一律有可能被罰款高達HK$5,000。
如何介定是否用於羣組聚集要視乎情況而定,例如聚集是否事先組織、聚集的人士之間有沒有互動等。搭巴士、搭升降機、過馬路、等外賣等只是瞬間出現,沒有事先組織,並不屬於羣組聚集。
日常生活中有不少社交或團體活動,這些活動又是否屬於羣組聚集?了解以下常見的活動:
除以上業務外,無論是餐飲業、遊戲機中心、美容院 / 按摩院等業務,桌子/座位之間至少要有 1.5 米距離,或設有效隔板。
以下情況可免受限制令安排影響:
雖然限聚令帶來社交上的不便,但只要大家一起努力,保持個人和環境衞生,定能杜絕新型冠狀肺炎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