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乎你醫療保單的續保條款。
舊式傳統醫保,其續保條款多是「每年續保」,即保險公司有權基於索償紀錄、受保人健康狀況變差等因素,而拒絕續保。
相反,自願醫保保單訂明「保證續保」,只要你願意續保並繳交保費,不論受保人的索償紀錄好壞,保險公司都必須履行續保責任。因此,你毋須擔心於索償後被保險公司Cut 單,因為醫務衞生局對自願醫保認可產品的其中一項最低要求便是「保證續保至100歲」,當局更明言此保證並不會因投保人於保單生效後的健康狀況變化而有所改變。
自願醫保的保單持有人毋須擔心索償後被保險公司取消保單,但在一個特殊情況下,保單也有機會在索償時被保險公司取消。這個特殊情況就是投保人投保時隱瞞或漏報病歷或身體狀況等「重要事實」,而日後申請索償後被保險公司查出。
只要投保人不依循「最高誠信原則」作出健康及病歷申報,不論有心或無意,保險公司都有權按保單條款取消保單。醫衞局就自願醫保的續保政策也有明言,如果投保人未能準確及全面地提供投保所需的資料(例如投保時的已有疾病),就有機會不獲續保。
「重要事實」是所有可能影響一間審慎的保險公司制訂保費或決定是否承擔風險的任何情況,例如受保人的健康狀況及個人資料等。
保險合約受到嚴格的最高誠信原則所約束,意思是不論承保一方(一般情況為保險公司)有沒有問及有關的資料,投保人都必須向對方披露所有重要事實(所有可能影響一間審慎的保險公司制訂保費或決定是否承擔風險的任何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