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為殘疾人士提供多項支援與福利,涵蓋現金津貼、醫療復康、交通優惠以至家屬免稅額等。踏入 2026 年,各項津貼金額及交通政策均有更新,包括俗稱「傷津」的傷殘津貼金額上調、照顧者生活津貼恆常化,以及乘車優惠機制的改變。本文將全面整合 2026 年最新的殘疾人士福利資訊、申請資格及常見迷思。
「殘疾人士登記證」(俗稱「白卡」)是由勞工及福利局發出的身份證明文件,旨在為持證人提供證明,以方便他們享用政府或非政府機構提供的各項各項優惠措施,如公共交通 $2 乘車優惠、康樂文化設施半價等。
登記證涵蓋多種殘疾類別,包括聽覺受損、視覺受損、肢體傷殘、自閉症、智障、精神病等。首次申請全免,若遺失或損壞需補領,則須繳付 $61 補領費用。
為方便殘疾人士,政府已於 2024 年 6 月底推出「電子殘疾人士登記證」。申請人可透過「智方便」應用程式下載電子版本,電子登記證與實體卡具同等效力,讓持證人無須隨身攜帶實體卡亦能享有相同福利。
「傷殘津貼」是社會福利署為嚴重殘疾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的現金津貼。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各項公共福利金津貼金額已全面上調。此外,根據 2026 年財政預算案安排,合資格人士可獲發放額外一個月的津貼(俗稱「雙糧」)。
傷殘津貼最大的特點是無須入息及資產審查。津貼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申請資格及金額差異如下:
| 項目 | 普通傷殘津貼 | 高額傷殘津貼 |
| 金額 | 每月 $2,140 | 每月 $4,280 |
| 交通補助金 | 每月 $345(限 12 至 64 歲) | 每月 $345(限 12 至 64 歲) |
| 基本資格 | 經由衞生署或醫管局醫生評定為「嚴重殘疾」,且情況將持續不少於 6 個月 | 符合普通傷殘津貼資格 |
| 額外醫療評估 | 無須 | 經醫生評定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不斷照顧」 |
| 院舍限制 | 無限制 | 並沒有在受政府資助的院舍(包括津助/合約院舍及公立醫院)接受住宿照顧 |
申請傷殘津貼並不複雜,但必須通過嚴格的醫療評估(Medical Assessment Form, 簡稱 MAF),以確定申請人是否符合法例上對「嚴重殘疾」的定義。
申請人必須成為香港居民最少 7 年,並在緊接申請前連續居港最少 1 年(在該年內離港不超過 56 天)。然而,若申請人因從事有薪工作或就醫而需離開香港,並能提供相關證明,可獲社署酌情豁免離港日數限制。
除了現金津貼外,殘疾人士及其家屬在生活其他層面上亦可享有不同的政策支援,補足家庭經濟與生活需要。
合資格的殘疾人士(即傷殘津貼受惠人或 12 歲以下殘疾程度達 100% 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可享有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即 $2 乘車優惠)。
為減輕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的稅務負擔,稅務局提供兩項針對性的免稅額,目前的免稅額度為 $75,000:
為答謝及支援長時間照顧殘疾家屬的照顧者,政府已將「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恆常化。合資格的照顧者(如符合入息限額及每月照顧時數要求):
不是。「白卡」主要是身份證明,兩者的申請門檻與審批部門不同。傷殘津貼必須經由社署安排,由公立醫院或衞生署醫生按嚴格的《醫療評估表》標準,評定申請人符合「嚴重殘疾」定義(且情況持續不少於 6 個月)方會獲批。
可以。傷殘津貼並沒有資產及入息審查,主要視乎申請人的身體狀況及醫療評估結果。只要殘疾人士的身體條件容許並獲得醫護建議,他們可以自由參與工作並賺取收入,不會因此被取消領取普通或高額傷殘津貼的資格。
不可以。根據社會福利署的規定,受惠人不可同時領取傷殘津貼與長者生活津貼(長生津)、高齡津貼(生果金)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長者或殘疾人士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對自己最有利的津貼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