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計劃」是公共福利金計劃的一部分,由社會福利署管理,於2013年10月1日正式推行。計劃目的是讓選擇移居廣東省的合資格香港長者,繼續每月領取現金津貼,以補助他們在內地的生活開支。計劃無須申請人供款,涵蓋兩種津貼類別:
與「福建計劃」相似,兩者分別適用於移居廣東省及福建省的長者,申請資格及津貼金額基本一致。
根據2025年2月1日起生效的標準,廣東計劃的每月津貼金額如下:
| 津貼類別 | 每月金額(港元) | 適用年齡 | 經濟審查 |
| 高齡津貼 | $1,640 | 70歲或以上 | 毋須 |
| 長者生活津貼 | $4,250 | 65歲或以上 | 須通過 |
2026年《財政預算案》宣布進一步加碼,預計2026年2月起,高齡津貼將調升至$1,675,長者生活津貼則調升至$4,345。此外,合資格受惠人將獲發相當於一個月津貼的一次性額外款項(「雙糧」)。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審查項目 | 單身人士(港元) | 夫婦(港元) |
| 每月總入息上限 | $10,770 | $16,440 |
| 資產總值上限 | $406,000 | $616,000 |
入息範圍包括工資、退休金、租金淨收益及固定年金等。在廣東省的一項自住物業及自用車位可獲豁免計算資產。
廣東計劃的申請人一般須親身在香港辦理申請手續。具體流程如下:
第一步:填寫及寄回申請表
申請人可在社署廣東計劃網頁下載「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表」,或到各區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填妥後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及近照2張,寄回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地址為:香港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1樓2110–2111室。
第二步:預約會面
社署收到申請後,會透過預約邀請申請人到社會保障辦事處會面及辦理手續。
第三步:出示證明文件正本
會面時須出示香港身份證、旅遊證件(如回鄉卡)等正本。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亦須攜帶配偶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如申請人因健康原因未能回港辦理手續,可提供公立醫院或診所發出的證明文件,社署會委任代理機構協助完成申請。查詢電話:3105 3266。
廣東計劃的津貼以港幣計算,過往一直存入申請人的香港銀行帳戶。2026年《財政預算案》公布了一項重要新安排:預計2026年中起,參與廣東計劃的長者可選擇由政府將款項直接匯入其指定的內地銀行帳戶。此舉免卻長者以往需要跨境提款或匯款的不便,大大方便在大灣區養老的長者。
受惠人在領取津貼期間無須每年返港。只要在付款年度內在廣東省居住不少於60天,便可領取全年津貼。即使在該年度內短暫離開廣東省(前往內地其他省份、香港、澳門或海外),亦不會影響津貼發放。
若受惠人在付款年度內在廣東省居住少於60天,則只會獲發在廣東省實際居住期間的津貼。
| 比較項目 | 廣東計劃 | 福建計劃 |
| 推行日期 | 2013年10月1日 | 2018年4月1日 |
| 適用地區 | 廣東省 | 福建省 |
| 津貼類別 | 高齡津貼及長者生活津貼 | 高齡津貼及長者生活津貼 |
| 津貼金額 | 與福建計劃相同 | 與廣東計劃相同 |
| 居住要求 | 每年在廣東省住滿60天 | 每年在福建省住滿60天 |
| 受惠人數(截至2022年5月) | 約20,000人 | 約2,000人 |
廣東計劃的受惠人數遠多於福建計劃,主要因為廣東省與香港地理相鄰、交通便利,且有更多香港居民在當地定居。政府目前沒有計劃將類似安排延伸至內地其他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