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屋宇署實施的「強制驗樓計劃」(Mandatory Building Inspection Scheme, MBIS),大維修的關鍵門檻是30年。
法定要求:當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樓齡達到 30年或以上,屋宇署便有權向業主立案法團或全體業主發出法定通知。
驗樓週期:接獲通知後,業主必須委任註冊檢驗人員進行檢驗。若樓宇狀況良好,當然無需大修;但若發現有危險或破損(如石屎剝落、外牆滲漏),則必須進行訂明修葺。一般而言,這個週期為每 10 年一次。
主動維修:雖然法例規定是 30 年,但不少管理完善的屋苑會在樓齡 20-25 年左右便主動進行大型翻新(如更換喉管、翻新大堂),這有助於提升樓價及延緩結構老化,避免日後接到強制驗樓令時要一次過支付天價維修費。
大維修的費用差異極大,受樓宇規模、戶數、工程範圍及是否有「圍標」成分影響。
一般參考範圍:每戶 HK$30,000 至 HK$100,000。
小型維修(如僅修補外牆石屎、更換部分喉管):每戶約 $30,000 – $50,000。
大型翻新(如重鋪外牆紙皮石、更換升降機、翻新大堂、更換全屋苑食水管):每戶可達 $80,000 – $150,000,甚至更高。
戶數效應:大型屋苑(如太古城、美孚新邨)由於戶數多,分攤下來的費用通常較單幢式舊樓便宜。單幢樓(「牙籤樓」)由於戶數少,每戶承擔的費用往往更高,動輒超過 $200,000 也非罕見。
儲備金:若業主立案法團日常有健康的財政儲備(Sinking Fund),部分維修費可直接從儲備扣除,業主實際需「夾錢」的金額會相應減少。
由於屋宇署會定期發出數千張驗樓通知,全港隨時有數百個屋苑正在進行或籌備大維修。近年較受關注或正在進行大維修工程的屋苑包括(僅作參考,實際狀況需查冊確認):
港島區:杏花邨、南豐新邨、置富花園(部分期數)
九龍區:美孚新邨(分期進行)、黃埔花園、淘大花園
新界區:沙田第一城(持續翻新)、大埔中心、嘉湖山莊(部分期數)
買家注意:在購買樓齡 30 年以上的二手樓時,務必向地產代理查詢該大廈是否已收到強制驗樓令,以及大維修費用是否已結清。
政府及市建局設有多項資助計劃,協助業主減輕負擔:
「樓宇更新大行動 2.0」(Operation Building Bright 2.0)
對象:樓齡 30 年或以上(舊制為 40 年,第三輪已放寬),且平均應課差餉租值較低的自住業主。
資助額:合資格業主可獲工程費用 80% 資助,上限為 HK$40,000;60 歲或以上長者自住業主可獲 100% 資助,上限 HK$50,000。
「強制驗樓資助計劃」
對象:收到強制驗樓令的樓宇。
資助額:資助首次驗樓費用的部分開支(設有上限),但不包括修葺工程費用。
「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對象:長者自住業主、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或傷殘津貼人士。
資助額:每名申請人最高可獲 HK$80,000 津貼,可用於多個維修項目。
「招標妥」服務
雖然不是直接金錢資助,但市建局的「招標妥」提供專業意見及電子招標平台,有效防止圍標,變相為業主節省可能被誇大的工程費。
若業主大會通過了大維修方案,個別業主拒絕支付分攤費用(夾錢),後果相當嚴重:
被釘契(Memorial of Charge):
業主立案法團有權將欠款註冊在土地註冊處的樓契上(俗稱「釘契」)。一旦釘契,業主將難以出售物業(買家不會買有債務的樓),亦無法進行轉按或加按。
被拍賣物業(強制售樓):
在極端情況下,若欠款金額巨大且長期拖欠,法團可向法庭申請拍賣該單位的業權以抵償欠款(類似銀行收樓)。
刑事責任(針對違抗命令):
若整個法團或業主群體集體不遵從屋宇署的強制驗樓令或修葺令,業主可能面臨檢控,最高可被罰款及監禁(雖然通常先罰款,但法例上有監禁條款)。
保險失效:
若樓宇長期失修而不遵從命令,保險公司有權取消大廈的第三者責任保險或火險。一旦發生外牆石屎剝落傷人意外,全體業主需自行承擔巨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