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日常工作,萬一遇上意外受傷,到底怎樣才算「工傷」?工傷病假錢又應該點計?根據香港勞工法例,僱主必須為員工購買勞保,確保員工在受傷時獲得應有的醫療及經濟補償。Bowtie 團隊為你整理現行最新的法定工傷賠償金額、4/5 病假錢計算例子、判傷與索償程序,並拆解上下班、WFH 及極端天氣下的工傷界定。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不論僱員是全職、兼職,合約期長或短,只要在「受僱工作期間」及「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屬工傷。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即使意外是由於僱員本身的疏忽所致,僱主仍須負起補償責任。
一般而言,工傷主要分為兩大類別:
一次性意外:例如在地盤工作時跌傷、在辦公室被重物砸傷。
職業病(長期勞損):例如因工作環境或不斷重複同一動作而患上《僱員補償條例》附表所指定的職業病。
打工仔最常遇見的爭議,往往發生在一些「灰色地帶」。以下是幾個常見的生活化情境:
上下班途中:一般情況下,自行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途中受傷不屬受保範圍。但若果僱員是以乘客身份,乘搭由僱主運作或安排的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除外)往返工作地點,則被視為工傷。
Lunch Time(食晏時間):若僱員純粹自行外出用膳時受傷,一般不計作工傷。但若果僱員留在僱主許可的處所內用膳,或在午膳期間正執行與工作相關的職務(如幫公司買物資)而受傷,則有機會獲賠。
WFH(在家工作):在家工作期間受傷同樣受法例保障,但大前提是僱員必須舉證意外發生於「工作時間」及「執行工作職務期間」(例如坐在電腦前覆電郵時意外受傷)。若是在 WFH 期間煮飯或處理私人事務時受傷,則不屬工傷。
香港夏天經常受颱風侵襲,勞工處的指引已將極端天氣情況明確納入工傷保障範圍。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訊號、紅色/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又或者政府公佈的「極端情況」存在期間,如果僱員在該日工作時間開始前 4 小時內,以直接路綫由居所前往工作地點途中,或在工作時間終止後 4 小時內,由工作地點直接返回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均一律視作工傷。
當確認為工傷後,受傷僱員可獲得不同範疇的法定補償。以下為現行《僱員補償條例》下生效的各項補償限額與計算準則。
在工傷病假期間,僱員無法上班,僱主須向僱員支付相等於其正常工資的五分之四(4/5)作為按期付款,俗稱「工傷病假錢」。病假最長可放 24 個月;如有需要,經法院批准後可延長最多 12 個月。
計算算式如下: (發生意外時的每月收入 - 意外後的每月收入) × 4/5
具體數學例子: 假設你的月薪為 HK$20,000,不幸遇到工傷需要放 15 日病假,期間完全沒有收入。
工傷病假錢 = HK$20,000 × (15日 / 當月日數 30日) × 4/5
最終可獲發:HK$10,000 × 4/5 = HK$8,000
受傷僱員因工傷接受註冊醫生、中醫或牙醫的醫治,可向僱主實報實銷醫療費。僱員必須保留正本醫療收據。現行法例下,僱主須支付的每日最高醫療費發還上限如下:
非住院(門診)治療:每日最高 HK$300
住院治療:每日最高 HK$300
同日接受門診及住院治療:每日最高 HK$370
若工傷導致僱員永久喪失工作能力(不論完全或部份),需經過「判傷」程序評估,並根據受傷時的年齡、每月收入及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來計算一筆過補償。用以計算的每月收入上限為 HK$3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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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時年齡 |
補償計算乘數(月份) |
現行法定最低補償金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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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以下 |
96 個月的收入 |
HK$552,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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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至56歲以下 |
72 個月的收入 |
HK$552,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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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或以上 |
48 個月的收入 |
HK$552,190 |
若屬永久部份喪失工作能力,則按比例計算: 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 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率
若僱員因工死亡,其合資格家庭成員可獲發死亡補償。計算的每月收入上限同為 HK$36,550,並有法定的最低補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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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僱員年齡 |
補償計算乘數(月份) |
現行法定最低補償金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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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以下 |
84 個月的收入 |
HK$48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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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至56歲以下 |
60 個月的收入 |
HK$48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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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或以上 |
36 個月的收入 |
HK$486,300 |
不幸遇到工傷,打工仔切忌自亂陣腳,應依照以下 4 個結構化步驟處理索償,保障自身權益:
發生意外後,無論傷勢輕重,應即時向主管或僱主作出口頭或書面報告。隨後盡快前往政府醫院、註冊西醫、中醫或牙醫求診,並向醫生清晰說明傷勢是因工作引致。
每次求診後,務必影印並妥善保存所有醫生紙及醫療收據副本。將正本交予僱主,以便僱主向勞工處呈報及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勞工處接獲呈報後會展開跟進。僱員可透過勞工處網上系統預約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若傷勢可能引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勞工處會將個案轉介至「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進行「判傷」。完成評估後,勞工處會發出表格 7 (評估證明書) 及表格 5 (評定補償證明書)。
當勞工處發出表格 5 後,僱主必須於 21 天內支付補償金。若僱員對「判傷」結果不滿意,有權於證明書發出後 14 天內,以書面向勞工處提出反對及上訴,要求重新評估。
對於老闆及 HR 而言,處理工傷不容有失,否則有機會觸犯法例。
一般工傷意外:僱主須在意外發生後 14 天內向勞工處呈報(遞交表格 2,或如喪失工作能力不超過 3 天則交表格 2B)。
死亡個案:必須於 7 天內呈報。 現時僱主亦可透過勞工處的電子呈報系統(e-form)網上遞交有關表格,方便快捷。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所有僱主必須為其僱員(不論全職或兼職)投購僱員補償保險(勞保)。若僱主未有依法買勞保,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 HK$100,000 及監禁 2 年。
法例對工傷員工有嚴格保障。在未經勞工處處長同意下,僱主絕對不能解僱正在放工傷病假的員工。違法解僱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僱主切勿以身試法。
現實中,有時會遇到無良僱主拒絕承認工傷(俗稱「踢保」)或根本沒有購買勞保。遇到這類爭議,受傷員工可採取以下自救方法:
向勞工處求助:即使僱主拒絕呈報,員工亦可自行聯絡勞工處僱員補償科,處方會介入調查,甚至可能有公證行介入搜證。
申請僱員補償援助基金:若僱主沒有買勞保且無力支付賠償(例如公司結業或破產),受傷僱員可向「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申請援助,確保能獲得應得的法定經濟賠償。
雖然勞工保險提供了基本的法定保障,但其醫療費用發還設有嚴格的每日上限(如現行的 HK$300),未必能完全覆蓋私家醫院或專科門診的高昂費用。
部分人士會選擇以個人意外保險或醫療保險作為互補。個人意外保險通常提供一筆過的身故/傷殘賠償或實報實銷的意外醫療保障;而透過 Bowtie 提供的自願醫保或公司醫保計劃,保障範圍則有機會涵蓋超越勞保限額的私營醫療開支,幫助打工仔在不幸受傷時,獲得更靈活的治療選擇與經濟支援。
一般情況下自行乘搭公共交通上下班不受保。但若乘搭由僱主安排的非公共交通專車,或在八號風球/黑雨/極端天氣生效期間,於指定時限內直接往返工作地點,則可獲工傷保障。
需視乎情況。若純粹自行外出用膳一般不計作工傷;但若在僱主許可的處所內用膳,或在外出用膳期間同時正履行工作職務而受傷,則有機會獲賠。
受保,但你需自行舉證受傷是在「工作時間」及「執行工作職務期間」發生。建議受傷後盡早通知主管並保留相關醫療證據。
若對勞工處發出的評定補償證明書結果有異議,僱員可於證明書發出後 14 天內,以書面向勞工處提出反對及上訴,要求重新評估。
不可以。根據法例,僱主在未經勞工處處長同意下,解僱正在放工傷病假的員工屬違法行為,可被刑事檢控。
醫療費理賠一般屬「實報實銷」性質,不能就同一筆開支在勞保及個人保險中雙重索償獲利;但若超出勞保上限,餘額有機會向個人醫保索償。至於意外保險的一筆過死亡或傷殘賠償,則通常不受勞保影響,可依保單條款額外獲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