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desc=收到稅單但唔小心遲交稅點算?遲交稅罰款附加費最高達15%!本文為你詳細拆解遲交稅罰款計算方法、稅局追討行動,更附上豁免附加費求情信範本、分期交稅及緩繳暫繳稅教學。%%
每逢稅季,打工仔收到「綠色炸彈」後都需要在限期前繳交稅款。如果不小心忘記或因資金周轉問題而遲交稅,根據香港《稅務條例》,即使只遲交 1 日,亦屬拖欠稅款,稅務局會即時採取追討行動並徵收罰款附加費。究竟遲交稅罰款如何計算?有沒有方法可以申請豁免?
遲交稅的最直接後果是被徵收 5% 至 15% 的附加費。根據《稅務條例》第71(1)條,納稅人若未能在稅單上訂明的繳款日期或之前交稅,即屬欠稅。稅務局會即時啟動罰款機制,並分為兩個階段徵收附加費。
假設納稅人的應繳稅款為 $10,000,以下是不同逾期情況下的罰款計算:
|
逾期情況 |
罰款計算方法 |
需繳交總金額
|
|
準時繳交 |
無罰款 |
$10,000 |
|
遲交 1 日至半年內 |
欠款 $10,000 x 5% = $500 |
$10,500 |
|
遲交超過半年 |
總欠款 $10,500 x 10% = $1,050 |
$11,550 |
除了徵收高昂的附加費外,如果納稅人持續拖欠稅款,稅務局有權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採取以下 4 大法定追討行動:
如果你已經過了交稅期限,最有效的補救方法是盡快全數繳清欠稅本金,然後向稅務局申請豁免附加費(即寫求情信)。稅務局會根據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評估是否接納納稅人的「合理辯解」。
|
稅局可能接納的理由 |
稅局通常不接納的理由
|
|
突發且嚴重的疾病(需提供醫生證明) |
忘記交稅 / 記錯日子 |
|
不在香港 / 長期公幹(需提供機票或出入境證明) |
工作太忙 / 沒時間處理 |
|
郵遞延誤或未收到稅單(需視乎過往報稅紀錄) |
資金周轉困難 / 無錢交稅 |
以下是一份向稅務局申請豁免附加費的求情信範本。建議在寄出求情信前,先繳清稅款本金,以展示誠意。
致:稅務局追討欠稅組
主旨:申請豁免遲交稅款附加費
納稅人姓名:[你的姓名]
檔案號碼:[稅單上的檔案號碼]
繳稅單編號:[稅單上的繳款單編號]
敬啟者:
本人原定需於 [原定繳稅限期,如:2026年1月15日] 或之前繳交 [課稅年度,如:2024/25] 年度的薪俸稅,款項為 HK$[稅款金額]。
本人現已於 [實際繳交日期] 全數繳清上述稅款本金。對於是次遲交稅款,本人深表歉意。是由於 [填寫合理辯解,例如:本人於繳稅限期前突發重病入院 / 被公司派往海外公幹,未能及時處理稅務],隨信附上 [相關證明文件,如:醫生證明 / 機票副本] 以作證明。
本人過往一直準時履行稅務責任,懇請 貴局酌情考慮本人的特殊情況,豁免是次遲交稅款所產生的附加費。本人保證日後定必準時繳交稅款。
謝謝!
[你的簽署]
[你的姓名]
[日期]
[聯絡電話]
你可以透過以下 3 個途徑向稅務局遞交求情信:
如果稅款尚未到期,但你因資金周轉困難而無法如期繳付,應盡早在限期前向稅局申請延期或分期,避免產生 5% 及 10% 的高昂附加費。
香港的稅單通常包含「暫繳稅」。如果你預計來年收入大減,可以申請暫緩繳交這部分稅款。
如果經濟困難無法一次過清繳稅款,可以向稅局申請分期繳稅。
會的。根據香港《稅務條例》,逾期繳交稅款即使只遲了 1 日,亦屬拖欠稅款。稅務局有權即時向納稅人加徵 5% 的附加費,若逾期超過半年,更會對總欠款額再加徵 10% 附加費。
你可以將求情信及相關證明文件,電郵至稅務局的查詢電郵 taxinfo@ird.gov.hk。如選擇郵寄,請寄至最新地址:「九龍啟德協調道5號税務中心 稅務局追討欠稅組」。你亦可透過「稅務易 (eTAX)」系統直接提交。
不是。即使你因財政困難向稅務局申請分期繳稅(IR1360)並獲得批准,對於所有在原定限期日之後才繳交的稅款餘額,稅務局通常仍會按法例徵收 5% 的附加費;若逾期超過 6 個月,同樣會再加徵 10% 附加費。
不可以。「忘記交稅」、「記錯日子」、「工作太忙」或「沒有錢交稅」都不屬於稅務局接納的合理辯解。通常只有突發重病、長期不在香港或郵遞延誤(並附有證明文件)等非人為可控因素,才較大機會獲批豁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