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是由政府設定的法定最低薪酬水平,旨在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維持公平就業條件,根據本地的經濟狀況和勞工市場需求而制定。最低工資通常以每小時或每月的薪資標準衡量。
香港於 2011 年 5 月 1 日開始實施最低工資,每兩年檢討一次,2026 年新制起改為一年一檢。任何僱員在任何工資期的平均時薪,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水平。
由 2026 年 5 月 1 日開始,香港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已由每小時 HK$42.1 上調至 HK$43.1。此外,政府亦落實了全新的檢討機制,取代以往的「兩年一檢」,以更緊貼本港的經濟及通脹步伐。
與此同時,政府亦修改了《僱傭條例》,規定僱主記錄僱員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由 HK$17,200 提高至 HK$17,600。即當僱員月薪少於 HK$17,600,則僱主必須備存僱員於該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作紀錄。
為保障基層勞工收入,2026 年起最低工資正式改為「一年一檢」,並引入與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及經濟增長掛鈎的「可加不減」方程式。即使香港經濟面對挑戰,新機制下的最低工資水平亦只會維持不變或上調,確保打工仔的購買力不會因通脹而受損。
政府自 2011 年實施最低工資以來,每 2 年檢視並調整法定最低工資水平。除了 2021 年首次凍結,12 年來的加幅為 HK$12。
| 日期 | 最低工資(時薪) |
| 2011 年 5 月 1 日 | HK$28 |
| 2013 年 5 月 1 日 | HK$30 |
| 2015 年 5 月 1 日 | HK$32.5 |
| 2017 年 5 月 1 日 | HK$34.5 |
| 2019 年 5 月 1 日 | HK$37.5 |
| 2021 年 5 月 1 日 | HK$37.5(維持不變) |
| 2023 年 5 月 1 日 | HK$40 |
| 2025 年 5 月 1 日 | HK$42.1 |
| 2026 年 5 月 1 日 | HK$43.1 |
最低工資為法定要求,適用於所有僱員,不論僱主以月薪、週薪、日薪、時薪、件薪支付僱員,不論為長工、臨時工、全職、兼職或其他僱員,也不論僱員是否按《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受僱。以下是最低工資不適用的例外情況:
最低工資的基本計算公式為:「總工作時數 × 法定最低工資水平 ($43.1)」。在計算月薪或工資期收入時,必須確保最終得出的平均時薪不低於法定要求。
假設一名保安員每月工作 26 天,每天工作 8 小時(不包括無薪用膳時間):
詳情可以參考勞工處的最低工資參考計算機。
根據香港法例,用膳時間(飯鐘錢)及休息日是否有薪,由勞資雙方自行協議。如果在合約中訂明這些時間為有薪,相關時間不會計入最低工資的「總工作時數」內,但其所獲付的薪金仍可計入當月工資總額中作計算之用。
雖然法定最低工資適用於大部分全職及兼職僱員,但法例亦列明了部分豁免對象,這些人士的薪酬不受最低時薪下限約束。
不受保障的豁免人士包括:
此外,殘疾僱員雖然同樣受最低工資保障,但他們有權選擇進行生產能力評估,按評估後的生產能力程度,收取相應比例的最低工資。
為配合 2026 年的最低工資上調,豁免僱主備存僱員總工作時數紀錄的每月工資上限,亦已由 $17,200 同步提升至 $17,600。
僱主必須留意以下合規要求:
參考資料:
2026 年的最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已於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時薪由原本的 HK$42.1 上調至 HK$43.1。除個別例外情況,僱主必須確保每位僱員所獲支付的薪酬符合有關標準。
受保障。法定最低工資適用於所有全職及兼職員工,不論其為月薪、日薪或時薪制僱員,均受《最低工資條例》保障(法定的豁免人士除外)。
根據 2026 年最新法例規定,只要僱員的每月工資低於 $17,600,僱主就必須依法備存該僱員的總工作時數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