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7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由2026/27課稅年度起,大幅提高多項個人免稅額,令合資格納稅人可享更多稅務減免。重點包括:
政府表示,上述調整將惠及約209萬名薪俸稅納稅人,每年減少稅收約35.6億港元,屬近年較顯著的個人免稅額調升之一。 惟要注意,這些新免稅額僅適用於2026/27課稅年度及其後的年度,而2025/26年度的稅項則主要受「全數減免一半薪俸稅」及最高$3,000扣減的臨時措施影響,不能與2026/27年度的調整混為一談。
| 免稅額類別 | 2025/26 課稅年度 | 2026/27及之後課稅年度 |
| 基本免稅額 | 132,000 | $145,000 |
| 已婚人士免稅額 | 264,000 | $290,000 |
| 單親免稅額 | $132,000 | $145,000 |
| 子女免稅額(每名第1至第9名子女) | $130,000 | $140,000 |
| 額外子女免稅額(每名子女出生年度額外) | $130,000 | $140,000 |
| 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每名) | $37,500 | $37,500 |
| 供養父母/祖父母免稅額(55–59歲,每名) | $25,000 | $27,500 |
| 供養父母/祖父母免稅額(60歲或以上/未滿 60 歲但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每名) | $50,000 | $55,000 |
| 額外供養父母/祖父母免稅額(55–59歲,每名) | $25,000 | $27,500 |
| 額外供養父母/祖父母免稅額(60歲或以上/未滿 60 歲但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每名) | $50,000 | $55,000 |
| 傷殘受養人免稅額(每名) | $75,000 | $75,000 |
| 傷殘人士免稅額 | $75,000 | $75,000 |
這些免稅額統一適用於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税,並可在每年申報時於BIR60表格中填寫相關家庭成員及資格,以減低應課稅入息。
除免稅額外,納稅人亦可透過「扣稅項目」進一步減少應課稅入息或總入息。常見扣稅項目包括:
| 扣稅項目 | 2025/26 課稅年度扣稅上限 | 2026/27及之後課稅年度扣稅上限 | 說明 |
| 合資格延期年金保費及強積金自願性供款 | $60,000 | $60,000 | 每名納稅人合併上限 |
| 可扣稅自願醫保計劃 | $8,000/每名受保人 | $8,000/每名受保人 | 包括自己及合資格受養人 |
| 個人進修開支 | $100,000 | $100,000 | 包括學費、專業考試等 |
| 居所貸款利息 | $120,000 | $120,000 | 最長扣稅年期由法例規定 |
| 租金開支(自住住宅租金扣稅) | $120,000 | $120,000 | 須符合條件及提供租約資料 |
| 長者院舍開支 | $100,000 | $110,000 | 針對合資格長者院舍費用 |
| 慈善捐款 | 扣減可扣除支出及
折舊免税額後的入息的35%(最低$100) |
扣減可扣除支出及
折舊免税額後的入息的35%(最低$100) |
必須捐予認可慈善機構 |
|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 | $18,000 | $18,000 | 自動在評稅時扣除 |
各項扣稅均需保留相關收據及證明文件至少6年,以備稅務局查核。
雖然免稅額和扣稅項目最終都會降低應課稅入息,但兩者在稅例上的定義及運作方式不同:
簡單來說,免稅額是「資格式」的減免,而扣稅項目是「實際支出式」的減免,兩者可同時使用,但必須在稅務局訂明的範圍及文件要求下申報。
Bowtie 將利用一個簡單例子解釋,讓你了解扣稅項目實際可以慳到幾多稅!
陳先生月入 $40,000,他在 2025 / 2026 課稅年度利用了:
| 全年入息 (HK$40,000 x 12 個月) | $480,000 |
| 強積金供款(HK$1,500 x 12 個月) | $18,000 |
| 個人進修開支 | $20,000 |
| 自願醫保保費 | $5,000 |
| 總入息淨額 | $437,000 |
| 基本免稅額 | $132,000 |
| 應課稅入息實額 | $305,000 |
由於陳先生應課稅入息實額為 $305,000,超過 $20 萬,他應繳稅款:
$16,000 + ($305,000 – $200,000) X 17% = $33,850
可見,陳先生申索 3 項扣稅項目後,以累進稅率計算的應繳稅款為 $33,850,比起完全無申請扣稅項目的應繳稅款($38,100),估計總共慳了 $4,250。
如果你寄出報稅表後才驚覺忘記填報免稅/扣稅項目,例如供養父母免稅額、居所利息扣稅、個人進修開支、應酬費等,你可以按報稅表所要求的格式補充所遺漏的資料,或使用稅局提供的專用表格作出修改。
不同情況下需要填寫的表格都不一樣,詳情可參考下表:
| 遺漏項目 | 解決方法 |
| 忘記「申請子女及/或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 | 提交IR6044表格 |
| 忘記申請「供養父母免稅額」、「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或「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 | 提交IR6071表格 |
| 忘記申請扣除「居所貸款利息」或「為獲取物業出租收入而支付的利息」 | 提交IR6072表格 |
| 忘記申請扣除「自願醫保保費」 | 提交IR6173表格 |
如果使用網上系統報稅的話,處理方法就簡易得多。你可以登入「稅務易」帳戶,在螢幕左方列表選擇「聯絡我們」,然後點選報稅表的補充資料,再在「查詢詳情」內清楚註明需要更正或補充資料事項的詳情,之後按「完成」即可。
但假如你是在收到評稅通知書後才發覺有錯漏,就必須在一個月內填妥反對/申請修訂評稅通知書的表格,列明自己尚未獲得哪項免稅額和開支扣除。為方便評稅主任盡快處理你的申請,你需要提交報稅表和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你有機會被判反對無效。
自2019年4月1日起,《稅務條例》(第112章)在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方面,新設一項特惠稅務扣除。納稅人為其本人或其他「指明親屬」購買自願醫保計劃下的認可產品,均可申請稅務扣除。 如納稅人或其配偶是自願醫保計劃認可產品的保單持有人,將可就支付購買認可產品的保費申請稅務扣除,申索的稅務扣除每個課稅年度每名受保人的最高保費扣除額為$8,000。
根據《税務條例》第112章,所指定的「指明親屬」名單包括:納稅人配偶及子女、納稅人或其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和兄弟姐妹。
需要留意,受香港法律所承認的任何方式而領養、繼父母、未婚繼子女及未婚繼兄弟姊妹,均同樣屬「指明親屬」在內。以下是《税務條例》中對「指明親屬」的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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